是否一般纳税人企业有税收违法行为就不能领用专票?

华审网 2023-05-10 189次阅读
导读:
是否一般纳税人企业有税收违法行为就不能领用专票?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

上列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二)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3、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

4、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5、未按本规定第十一条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7、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有上列情形的,如已领购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暂扣其结存的专用发票和IC卡。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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