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依据: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外籍个人津补贴等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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