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个人所得税有税收优惠吗?

华审网 2023-05-22 517次阅读
导读: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个人所得税有税收优惠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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