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的单位和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增值税优惠有哪些?

华审网 2023-05-26 585次阅读
导读: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增值税优惠有哪些?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一)国际运输服务

(二)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取得相关资质的国际运输服务项目,纳税人取得相关资质的,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未取得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三、境内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程租服务,如果租赁的交通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由出租方按规定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境内单位和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由境内实际承运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四、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如果承租方利用租赁的交通工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由承租方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由出租方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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