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3%。
按照上述办法计算,即征即退税额大于零时,税务机关应按规定,及时办理退税手续。
依据: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你是否需要咨询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