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有简易征收和一般计税项目,一般计税项目预缴税款可以用于简易计税项目抵减吗?

华审网 2023-05-29 731次阅读
导读:
建筑企业有简易征收和一般计税项目,一般计税项目预缴税款可以用于简易计税项目抵减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纳税人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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