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银行存款的安全和核算的正确,企业应按期对账。银行存款的对账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相互核对,做到账证相符;二是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总账相互核对,做到账账相符;三是在账证、账账相符的基础上,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相互核对,做到账单相符。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如有不符,除记账错误外,未达账项的影响是主要原因。所谓未达账项,是指银行与企业之间,由于凭证传递上的时间差,一方已登记入账,而另一方尚未入账的收支项目。银行存款的未达账项具体来说有四种情况:
①银行已入账但企业未入账的收入;
②银行已入账但企业未入账的支出;
③企业已入账但银行未入账的收入;
④企业已入账但银行未入账的支出。
对于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节。调节后,若无记账差错,双方调整后的银行存款余额应该相等;调节后,双方余额如果仍不相符,说明记账有差错,须进一步査对,更正错误记录。
调节后的银行存款余额,反映了企业可以动用的银行存款实有数额。需要注意的是,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是用来核对企业和银行的记账有无错误的,不能作为记账的依据。对于未达账项,无须进行账面调整,待结算凭证收到后再进行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