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总部向下属分公司无偿出借资金,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吗?

华审网 2023-06-04 948次阅读
导读:
集团公司总部向下属分公司无偿出借资金,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依据:

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修改成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