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主体是指会计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一个特定独立的或相对独立的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为对象,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典型的会计主体是企业,但也可以是企业内部相对独立的经营单位。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的概念,会计主体可以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如企业法人;也可以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如企业内部相对独立的核算单位,由多个企业法人组成的企业集团,由企业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等。
会计主体规定了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这一前提就是要明确会计所提供的信息,特别是财务报表,反映的是特定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既不能与其他会计主体相混淆,也不能将本会计主体的会计事项遗漏或转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