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利息是企业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应收取的利息。企业应设置“应收利息”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借方登记应收的利息,贷方登记实际收到的利息,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该科目应按照借款人或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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