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如何规定的?

华审网 2023-06-09 639次阅读
导读:
企业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如何规定的?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和管理办法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执行。

二、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三、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四、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依据:

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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