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计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四季度研发费用可由企业自行选择按实际发生数计算,或者按全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乘以2022年10月1日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22年度实际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
举例:企业2022 年5月10日开始经营,5月至9月研发费用 100 万元,第四季度按规定计算的研发费用为 50 万元,研发费用计算:
方法一:按实际发生数计算,第四季度研发费用50万元。
方法二:按全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乘以2022年10月1日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22年度实际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全年经营月份数共计8 个月,第四季度经营月份数为3 个月,研发费用=150×(3/8)=56.25万元。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
其他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政策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