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中,企业购入的原材料怎么处理?

华审网 2023-06-11 353次阅读
导读:
财务会计中,企业购入的原材料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企业购入的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分下列情况处理:

(1)发票账单已到,并已支付款项的,借记“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在途物资”“预付账款”等科目。

(2)发票账单与原材料同时到达,物资验收入库,但尚未支付货款和运杂费,或尚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借记“原材料”“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

(3)发票账单与原材料同时到达,物资验收入库,同时支付货款和运杂费,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借记“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4)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按暂估价值入账,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作相反的会计记录,予以冲回,以便下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后,按正常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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