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中,企业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债的方式取得的原材料如何处理?

华审网 2023-06-11 249次阅读
导读:
财务会计中,企业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债的方式取得的原材料如何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原材料,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原材料,按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以及使该资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流动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借记“原材料”科目,其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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