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中,按照计划成本入账的原材料发出怎么处理?

华审网 2023-06-12 392次阅读
导读:
财务会计中,按照计划成本入账的原材料发出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日常领用、发出原材料均按计划成本记账,月度终了,按照发出各种原材料的计划成本,计算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材料成本差异应按发出材料的不同去向进行分配,记入相应会计科目:

①产品生产、辅助生产等领用的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应转入“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科目;

②企业行政管理部门领用的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转入“管理费用”科目;

③对外销售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应转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④发出委托加工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转入“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⑤基建工程等部门领用的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转入“在建工程”科目;

⑥销售机构领用的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转入“销售费用”科目。另外,盘亏、毁损材料应分摊的材料成本差异,应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材料成本差异的结转,一般在月份终了时进行,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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