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核算企业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价值的增减变动情况,应设置“债权投资”总账科目。该科目应当按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对“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应计利息。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核算主要包括该类金融资产的取得、利息调整和利息收入、处置、重分类和减值等内容。
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在终止确认、按照规定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按照规定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