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中,企业合并中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釆用权益法核算应该怎么处理?

华审网 2023-06-19 549次阅读
导读:
财务会计中,企业合并中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釆用权益法核算应该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釆用权益法核算的,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利润分配和其他综合收益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在购买日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转入当期投资收益;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在购买日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不得转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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