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中,企业合并中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该如何处理?

华审网 2023-06-19 537次阅读
导读:
财务会计中,企业合并中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该如何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不包括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投资方所发行权益性证券(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准则确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等的手续费、佣金等与权益性证券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该部分费用应自权益性证券的溢价发行收入中扣除,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应依次冲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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