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核算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的增减变动情况,包括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应设置“投资性房地产”科目。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借方登记投资性房地产价值的增加额;贷方登记投资性房地产价值的减少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釆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成本;企业釆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该科目应当按照投资性房地产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还应当分别“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明细核算。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可以单独设置“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科目,比照“累计折旧”等科目进行处理。釆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比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