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中,“代扣代缴增值税”是什么意思?

华审网 2023-06-22 1269次阅读
导读:
财务会计中,“代扣代缴增值税”是什么意思?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代扣代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企业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日常稽査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44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对其増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后,凡涉及应缴增值税账务调整的,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凡检査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应交税费一增值税检査调整”科目;凡检査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査调整”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应对该账户的余额进行处理,处理后,该账户无余额。

为核算企业出口货物应收取的出口退税款,设置“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该科目借方反映销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应退回的增值税、消费税等,贷方反映实际收到的出口货物应退回的增值税、消费税等。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到的应退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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