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中,购进后退回或折让的账务如何处理?

华审网 2023-06-22 507次阅读
导读:
财务会计中,购进后退回或折让的账务如何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企业购进后,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发生全部退回、部分退回与购进折让等事项。

对此,应分别对以下不同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1、企业购进后尚未入账就发生退回或折让的,无论货物是否入库,必须将取得的扣税凭证主动退还给销售方注销或重新开具。无须作任何会计处理。

2、企业购进后已作会计处理,发生退回或索取折让时,若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企业必须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要求由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企业收到销售方开具来的红字专用发票时,按价税合计数,借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按发票上注明的价款,贷记“原材料”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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