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中,购买方作为扣缴义务人的账务如何处理?
华审网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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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会计中,购买方作为扣缴义务人的账务如何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境内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按应计人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
借记“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等科目;
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
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按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额:
贷记“应交税费一代扣代交增值税”科目。
实际缴纳代扣代缴增值税时:
按代扣代缴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一代扣代交增值税”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