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设置除“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外的明细科目,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不需要设置任何专栏。
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物资、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应直接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不通过“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
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视同销售等业务发生的应纳增值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业务(差额征税业务)的,其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允许抵扣的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
小规模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将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
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