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中,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怎么账务处理?

华审网 2023-06-29 451次阅读
导读:
财务会计中,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怎么账务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我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釆取记名式无纸化发行方式,债券最短期限为3年,最长期限为5年。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应付债券”科目下设置“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利息调整)”明细科目核算。

可转换公司债券,属于复合金融工具,对于发行方而言,既有负债性质,又有权益工具性质,应当在初始确认该金融工具时将负债和权益成分进行分拆。将负债成分确认为应付债券、将权益成分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在进行分拆时,应当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负债成分的初始入账价值,再按该金融工具的发行价格总额扣除负债成分初始入账价值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分的初始入账价值。发行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项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的负债成分的面值,贷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科目,按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贷记“其他权益工具”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科目。

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换为股票之前,其所包含的负债成分,应当比照上述一般长期债券进行处理。

当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将其持有的债券转换为股票,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余额,借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利息调整)”科目,按其权益成分的金额,借记“其他权益工具”科目,按股票面值和转换的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贷记“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如用现金支付不可转换股票的部分,还应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未转换股份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还本付息,应当比照上述一般长期债券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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