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最佳估计数的确定分两种情况考虑。
第一,如果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下同),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即最佳估计数应按该范围的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例如,某公司售出产品发生的保修费用为销售额的1%~1.5%,则最佳估计数的比例应为销售额的1.25%。
第二,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应按涉及的项目多少分别确定:
1、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例如,某公司涉及一起诉讼,根据类似案件的经验以及公司所聘律师的意见判断,该公司在该起诉讼中胜诉的可能性有30%,败诉的可能性有70%,如果败诉将要赔偿5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该公司应确认的负债金额(最佳估计数)应为最可能发生金额50万元。
2、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例如,某公司本年销售甲产品5000万元,根据产品质量保证条款的规定,产品售出1年内,如发生正常质量问题,企业将负责免费修理。根据公司以往经验,如果出现小的质量问题则发生的修理费为销售额的2%,而出现较大的质量问题则发生的修理费为销售额的5%。据预测,本年度售出的产品中有85%不会发生质量问题,有10%将发生较小的质量问题,有5%将发生较大的质量问题。据此,本年度末该公司应确认的负债金额(最佳估计数)=5000x2%xlO%+5000x5%x5%=22.5(万元)。
当企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而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应当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并且不能作为预计负债的扣减进行处理。
例如,发生交通事故等情况时,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合理的补偿;在某些索赔诉讼中,企业可以通过反诉的方式对索赔人或第三方另行提出赔偿要求;在债务担保业务中,企业履行担保义务的同时,通常可以向被担保企业提岀额外追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