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享受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政策。税务部门已对信息系统进行升级,调整了所属期为2021年四季度相关税费的缴纳期限,将原缴款期限在已延缓3个月基础上再延长6个月。
二、自2022年9月1日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