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中,以资产清偿债务或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债权人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时怎么进行会计处理?

华审网 2023-07-01 490次阅读
导读:
财务会计中,以资产清偿债务或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债权人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时怎么进行会计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以资产清偿债务或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应当在相关资产符合其定义和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

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时,债权人受让包括现金在内的单项或多项金融资产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应当以其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确认金额与债权终止确认日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科目。但收取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即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存在差异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对于终止确认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记入“投资收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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