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当设置“实收资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应将该科目改为“股本”科目。投资者可以用现金投资,也可以用现金以外的其他有形资产投资,符合国家规定比例的,还可以用无形资产投资。企业收到投资时,一般应作如下会计处理:收到投资人投入的现金,应在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开户银行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以实物资产投资的,应在办理实物产权转移手续时,借记有关资产科目,以无形资产投资的,应按照合同、协议或公司章程规定移交有关凭证时,借记“无形资产”科目,按投入资本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或“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或“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