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中,视同买断方式委托代销商品如何处理?

华审网 2023-07-05 1515次阅读
导读:
财务会计中,视同买断方式委托代销商品如何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视同买断方式委托代销商品,是指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所代销商品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的销售方式。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委托方在交付商品后,根据收入确认条件判断何时确认收入。①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受托方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委托方无关。在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时,委托方应确认相关销售商品收入;②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将来受托方没有将商品售出时可以将商品退回给委托方,或受托方因代销商品出现亏损时可以要求委托方补偿,那么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受托方也不作购进商品处理;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按实际售价确认销售收入,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再确认本企业的销售收入。确认收入时,按应收的款项,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应交的增值税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修改成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