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怎么在申报表里体现?

华审网 2023-07-06 863次阅读
导读: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怎么在申报表里体现?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根据填表说明据实填写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506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及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依据:

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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