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确进行产品成本核算,企业必须在每一成本核算对象下划分具体的成本核算项目,明确成本核算的范围。
制造企业一般设置直接材料、燃料和动力、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等成本项目。
1、直接材料,是指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材料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
2、燃料和动力,是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燃料和动力。
3、直接人工,是指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的职工薪酬。
4、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企业生产部门(如生产车间)发生的水电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劳动保护费、国家规定的有关环保费用、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正常废品范围内的废品损失等。
如果企业不设置“燃料及动力”成本项目,则外购的动力计入直接材料项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