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产品盘盈时,应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及其有关的明细账,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照规定核转时,则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以冲减管理费用。
发生在产品盘亏、毁损,以及非正常损失,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同时将其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和准予抵扣的消费税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按规定核销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将损失从“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及有关明细账贷方转岀,记入有关科目:其中准予核销计入产品成本的损失,转入“管理费用”科目的借方;应由过失人赔偿的,则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及其有关的明细账的借方,要求赔偿;非正常损失的部分,转入“营业外支岀”科目。为了正确地计算产品成本,在产品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应当在月末计算产品成本之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