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如何处理?

华审网 2022-10-01 909次阅读
导读:
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如何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例:2x20年6月25日,甲公司与乙企业签订经营租赁合同,将其一栋自用办公楼出租给乙企业,租赁期为1年,租赁期开始日为2x20年7月1日,年租金为20万元。2x20年7月1日,出租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8000万元,大于其账面价值的金额为5500万元。2x20年12月31日,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9000万元,同时收取租金100万元。2x21年6月30日,甲公司收回租赁期届满的办公楼并对外出售,取得价款9500万元。甲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考虑其他因素,上述交易或事项对甲公司2x21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是( )。

A.500万元

B.6000万元

C.6100万元

D.7000万元

解析:答案C,甲公司确认对损益的影响金额=9500-9000+5500+200x6/12=6100(万元)。

相关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9500

贷:其他业务收入9500

借:其他业务成本9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8000

-公允价值变动1000

借:其他综合收益5500

贷:其他业务成本550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

贷:其他业务成本1000

借:银行存款100

贷:其他业务收入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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