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估计是指企业对其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需要进行会计估计的项目通常有:坏账准备计提的比率;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与净残值;无形资产的受益年限;递延资产的分摊期间;收入确认中的估计,如或有损失和或有收益;等等。
企业应当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会计估计,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报送有关各方备案。企业的会计估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重新履行上述程序。
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据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信息、积累更多经验以及后来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