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发现已申报、但尚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数据有误的,应报送《企业撤回退(免)税申报申请表》,主管税务机关未发现存在不予退税情形的,即可撤回该批次(所属期)申报数据。
申请撤回时,外贸型出口企业按批次撤回退(免)税申报,生产型出口企业按所属期撤回退(免)税申报。
依据: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 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
你是否需要咨询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