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中,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怎么编制?

华审网 2023-07-12 404次阅读
导读:
财务会计中,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怎么编制?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现金流量表中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和流出各项目的编制方法如下:

1、“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以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金实际收到的款项,减去直接支付给金融企业的佣金、手续费、宣传费、咨询费、印刷费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2、“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举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而收到的现金以及发行债券实际收到的款项净额(发行收入减去直接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3、“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以现金偿还债务的本金。

4、“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支付给其他投资单位的利润或用现金支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

5、“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1一4各项目外,收到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或流出,包括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而由企业直接支付的审计和咨询等费用,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后各期支付的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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