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这里所指的资产减值准备是指当期计提扣除转回的减值准备,包括: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油气资产减值准备等资产减值准备。
2、“信用损失准备”项目,反映企业当期计提扣除转回的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
3、“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项目,分别反映企业本期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4、“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项目,分别反映企业本期计提的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5、“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发生的损益。
6、“固定资产报废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固定资产报废的净损失。
7、“净敞口套期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净敞口套期损失。
8、“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9、“财务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利润表“财务费用”项目的金额。
10、“投资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利润表“投资收益”项目的金额。
11、“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项目,反映企业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的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的差额。
12、“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项目,反映企业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的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的差额。
13、“存货的减少”项目,反映企业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的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的差额。
14、“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项目,反映企业本期经营性应收项目(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及应收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的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的差额。
15、“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项目,反映企业本期经营性应付项目(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长期应付款、其他应付款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及应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的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