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中,破产清算时破产宣告日余额如何结转?

华审网 2023-07-14 451次阅读
导读:
财务会计中,破产清算时破产宣告日余额如何结转?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法院宣告企业破产时,应当根据破产企业移交的科目余额表,将部分会计科目的相关余额转入以下新科目,并编制新的科目余额表。

1、原“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中属于《破产法》所规定的破产费用的余额,转入“应付破产费用”科目。

2、原“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中属于《破产法》所规定的共益债务的余额,转入“应付共益债务”科目。

3、原“商誉”“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收益”“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等科目的余额,转入“清算净值”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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