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中,破产清算时清算财务报表附注中应当披露哪些内容?

华审网 2023-07-15 619次阅读
导读:
财务会计中,破产清算时清算财务报表附注中应当披露哪些内容?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破产企业应当在清算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信息。

(1)破产资产明细信息,需区分是否用作担保,进行分别披露。

(2)破产管理人依法追回的账外资产明细信息,包括追回资产的时间、名称、破产资产清算净值等。

(3)破产管理人依法取回的质物和留置物的明细信息,包括取回资产的时间、名称、破产资产清算净值等。

(4)经法院确认以及未经法院确认的债务的明细信息,如债务项目名称以及有关金额等。

(5)应付职工薪酬的明细信息,如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6)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中已经提存用于向特定债权人分配或向国家缴纳税款的金额。

(7)资产处置损益的明细信息,包括资产性质、处置收入、处置费用及处置净收益。

(8)破产费用的明细信息,包括费用性质、金额等。

(9)共益债务支出的明细信息,包括具体项目、金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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