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管理遵循客观公正、标准统一、分级分类、动态调整的原则。客观公正指纳税信用评价主要依据纳税人税法遵从的客观记录和积累。标准统一指纳税信用评价对待纳税人釆用统一的评价指标和扣分标准。分级分类指区分纳税人的信用级别,规定不同的管理和服务措施。动态调整指税务机关可根据信用信息的变化调整纳税人以前年度的信用记录或者复核后调整当期的信用评价结果,国家税务总局根据税收政策和征管办法的改变对全国统一的评价指标适时调整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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