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称东盟博览会)、中国—东北亚博览会(以下称东北亚博览会)、中国—俄罗斯博览会(以下称中俄博览会)、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以下称中阿博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暨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称南亚博览会)、中国(青海)藏毯国际展览会(以下称藏毯展览会)、中国—亚欧博览会(以下称亚欧博览会)、中国—蒙古国博览会(以下称中蒙博览会)、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以下称中非博览会),在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享受税收优惠的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汽车以及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
依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中西部地区国际性展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