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 2022 年第四季度预缴申报时未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还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申请享受该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
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和100%加计扣除政策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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