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应按销售软件产品缴纳增值税。
3、所开发软件著作权、所有权归委托方的,应按提供软件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6%。
4、著作权归双方所有,参考软件服务征税,软件服务,是指提供软件开发服务、软件维护服务、软件测试服务的业务活动。
5、著作权一并转让,参考销售无形资产征税,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