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根据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因此福利费作为开发间接费用可以加计20%扣除。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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