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跨区提供建筑服务,企业所得税季度怎么申报?

华审网 2023-08-11 371次阅读
导读:
纳税人跨区提供建筑服务企业所得税季度怎么申报?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预缴申报时:填写A2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15行“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填报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按照税收规定已经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本年累计金额。本行本期填报金额不得小于本年上期申报的金额。

汇缴申报时:填写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第32行“本年累计实际已缴纳的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本纳税年度已在月(季)度累计预缴的所得税额,包括按照税收规定的特定业务已预缴(征)的所得税额,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按规定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所得税额。

纳税人需在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同时向税务机关报送该项目部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关凭证。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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