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等应交付经济利益的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参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或房屋买卖确定契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等。
以划转、奖励等没有价格的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参照土地使用权或房屋赠与确定契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服务和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你是否需要咨询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