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过程中的不动产转让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华审网 2023-08-18 816次阅读
导读:
重组过程中的不动产转让需要缴纳增值税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二、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经多次转让后,最终的受让方与劳动力接收方为同一单位和个人的,其中货物的多次转让行为均不征收增值税。

三、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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