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土地转让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华审网 2023-08-19 2908次阅读
导读:
企业土地转让需要缴纳哪些税费?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增值税 转让土地使用权按“销售无形资产”税目缴纳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1)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增值税税率为:2016年5月1日起,11%。2018年5月1日起,10%;2019年4月1日起,9%。也可以选择适用差额征税,即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转让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只能采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增值税税率为:2016年5月1日起,11%。2018年5月1日起,10%;2019年4月1日起,9%。

2、小规模纳税人

(1)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按3%的征收率全额计税。也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转让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只能适用3%的征收率全额计税。

3、税收优惠 (1)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2)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

(3)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免征增值税

(4)在企业重组过程中,企业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符合规定的,不征收增值税。

(5)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二、增值税附征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实缴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市区7%、县城镇5%、其他1%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增值税的3%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增值税的2% 税收优惠:

1、自2016年2月1日起,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2、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已依法享受上述税种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

三、土地增值税 根据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规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按照累进税率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1、扣除额: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2)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指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

2、税率: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3、税收优惠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企业整体改制、合并、分立、以房地产投资入股,涉及的房地产转移,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转移任意一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情形。

四、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以价款的万分之五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已依法享受上述税种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

五、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其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总额减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收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1、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为2.5%。

2、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为5%。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降低企业杠杆率税收支持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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