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按实际支付金额还是按合同确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华审网 2023-08-20 1043次阅读
导读: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按实际支付金额还是按合同确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时计算与清算项目有关的扣除项目金额,应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七条的规定执行。除另有规定外,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及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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