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么确定?

华审网 2023-08-20 1440次阅读
导读:
以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么确定?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二、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三、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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